山东省湖东滞洪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获省发改委和省水利厅批复
发布时间:2017-12-06
山东省湖东滞洪区建设工程是国务院确定实施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位于南四湖湖东堤东侧,涉及济宁市微山、邹城和枣庄市滕州、薛城等4个县(市、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洪工程和安全建设两部分,工程概算总投资62040万元,较可研估算投资增加6976万元,工期30个月。工程建成后,将对确保鲁南、苏北地区防洪安全,充分发挥东调南下工程整体效益,完善淮河流域防洪体系,保障流域防洪安全和蓄滞洪区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重要作用和积极意义。
自2017年6月省发改委批复可研报告后,项目法人督促设计单位于9月初完成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编制工作,并报省发改委、省水利厅,9月21日通过省工程咨询院技术审查。随后,项目法人组织设计单位与工程所在市、县(区)水利部门、有关乡镇政府就安全楼建设等研究确定方案,并按照专家评审意见于11月26日完成全部修改内容。根据水利部淮委印发的《进一步治理淮河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的通知》(淮委规计函〔2017〕26号)安排,要求该工程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下一步,项目法人将督促设计单位抓紧编制招标和施工图设计,协调市县水利部门压茬开展用地手续办理、移民迁占、招标等工作,确保工程于2018年6月前开工建设。